商标被驳回有必要复审吗?
作者:admin 日期:2024-05-22 点击数:2229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当等待了好几个月的商标被驳回了,应该怎么办呢?很多人会建议做商标复审,但是商标复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还不一定会成功,所以就有朋友过来问构卓,有必要做复审吗?
作为具有多年商标注册经验的商标顾问,构卓告诉大家,商标有没有必要做复审要结合商标驳回的理由来判断。如果申请商标因违反了《商标法》绝对禁止的条款被驳回,那就没有复审的必要了;如果只是人工审查因素被驳回,而这个商标又很重要,那么还是很有必要申请复审的,争取多一次的机会。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属于“绝对禁止”的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违法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比如和国家名称、国旗、外国地名、政府组织名称等相同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等等,违反该规定的商标,被驳回就没有复审的必要。
如果商标驳回理由是与在先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有害社会风俗等,则可以通过复审答辩来争取。因为这些理由都是相对的,掺杂了人为主观因素,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随着大家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升以及商标注册费用的大幅降低,我国商标申请量剧增,因而发生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概率大大增加,商标驳回的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遇到商标驳回也不用过于担心,这是任何一位申请人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只需冷静分析应对即可。
构卓知产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供商标驳回复审相关服务,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添加下方商标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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